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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5名同志荣获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个人

   日前,省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表彰了一批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示范区5名同志榜上有名,分别是示范区工商局刘洋、杨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范军荣获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模范个人称号;杨凌示范区法制办张珂、杨陵区五泉镇司法所所长张新录荣获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杨陵区李台街道办事处综治办张宏亮荣获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
   自“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示范区、杨陵区两级政府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广泛深入地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确保“六五”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二是制定了《关于在全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区进程第六个五年规划》的文件,对全区“六五”普法工作做出全面安排部署,保证了普法工作科学有序推进;三是以各种“纪念日”、主题“宣传月”活动为重点,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和法治宣传“六个一”活动,法治宣传教育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四是充分利用现代网络媒介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等特点,积极创新宣传载体,及时播出和刊发涉法案件警示和有关法律知识;五是创新普法形式,拍摄普法碎戏,以“本地方言、群众演员、以案说法”为特色,以基层司法所调解案件为原型,通过生活中的故事,对引发的一系列法律条文进行详细阐述,将法律知识有声有色的展现在群众面前;六是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力求“六五”普法取得实效。2014年在全省“六五”普法中期验收中,杨陵区普法办被评为全国先进普法办,杨陵区被评为全省先进县区。2016年杨陵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被全国普法办、司法部评为全国先进普法单位。
   2016年是“七五”普法工作开局之年。面对“法治杨凌”建设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杨凌示范区将进一步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载体,增强普法实效,为建设“四个杨凌”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