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项目安排
(一)宏观调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
1.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署定)
以促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不断完善、发挥实效为目标,持续开展“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着力监督检查政策措施的具体部署、执行进度、实际效果等情况,重点关注与“稳增长”密切相关的重点项目建设、资金保障、简政放权等情况,着重反映落实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根据审计署和省厅统一安排,按季度组织实施。
(二)财政审计
2.财政预算执行审计
以公共资金运行和重大政策落实情况为主线,以健全政府预算体系、规范资金分配管理、优化支出结构为目标,按照新修订的《预算法》和《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要求,对全区201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重点检查财政部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预算管理和决算,各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财政体制运行和地方政府性债务等情况,反映财政收入及资金分配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推动财政管理公平、透明和规范,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重点抽查区财政局(含下属各独立核算科室)、部分预算执行单位及下属单位;检查2014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并向区人大、区政府上报审计情况和整改结果。7月底前完成。
3.预算执行单位内审自查和审计抽查
以促进和规范部门单位健全内控制度,增强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水平为目标,开展预算执行单位内审自查(3月底前完成)。以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为依托,结合部门单位自查情况,将预算执行抽审与经济责任审计、行政事业审计相结合,重点对预算执行单位重大项目资金运行情况进行延伸调查。同时,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点抽查预算执行单位及下属单位“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使用情况(抽查覆盖面不低于自查单位的50%),不断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绩效管理水平。6月底前完成。
(三)重点专项资金和民生项目审计
4.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审计(署定)
以促进惠民政策贯彻落实,推动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目标,重点关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规模,结构和管理使用情况,关注制度运行和政策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意见建议。10月底前完成。
(四)经济责任审计
5.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以客观评价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促进“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为目标,重点检查国家有关政策的执行情况、重大经济决策情况、内控制度健全情况和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以及任期内债权债务的增减变化情况,摸清部门单位家底,促进被审计单位规范资金使用、完善内部管理,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2月底前,完成组织部委托的住建局、大寨镇等8个单位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城改办马烽同志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五)投资审计
6.重点投资项目审计
围绕提高固定资产投资效益、规范建设项目管理程序为目标,不断加大关系国家利益和群众利益的重大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力度,重点关注项目立项、招投标、建设管理、资金管理使用、工程预决算管理、竣工验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完善管理制度,促进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12月底前完成。
(六)国有企业审计
7.公交公司财务收支审计
以促进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和提高绩效为目标,不断加强对区属国有企业的审计监督力度,重点关注杨凌城乡公交公司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促进其加强管理,完善内控制度,合理控制运营成本。3月底完成。
(七)其他审计
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完成其他审计任务。
二、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镇(办)、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国家审计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方面的深远意义,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财政财务的规范管理和有效监督,不断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统筹安排,精心实施。审计部门要结合实际,整合审计资源,认真组织,突出重点,审深审透,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经济卫士”作用和“免疫系统”功能,密切关注经济社会运行中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积极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对策,推动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三)密切配合,加强沟通。被审计单位要严格按照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确定专人做好财务审计资料准备,按要求及时向审计组提供完整的会计资料和有关查询、取证资料依据,为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有利条件,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