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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杨陵区农家乐旅游星级评定工作实施发案》的通知

杨政办发 〔2017〕3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杨陵区农家乐旅游星级评定工作实施方案》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1日   

杨陵区农家乐旅游星级评定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农家乐旅游经营行为,提升服务水平,培育打造地方特色农家乐旅游品牌,推动我区乡村旅游快速发展,根据《陕西省农家乐旅游星级评定管理办法(暂行)》,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农民为主体,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提升我区旅游接待能力;创新管理机制,完善产业配套,加强规范管理,提高我区农家乐服务质量和水平;保护当地的民俗文化,培育具有当地特色的美食餐饮,促进我区乡村旅游快速发展。   

二、组织机构及任务分工

为确保全区农家乐旅游星级评定工作顺利推进,现成立杨陵区农家乐旅游星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星级旅游农家乐评定工作,具体组织实施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农家乐的评定与复核工作,审核四星级、五星级农家乐评定工作并向示范区评定机构推荐。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魏争谋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张高社 区文体旅游局局长   

成员: 穆海军 区发改局局长   

王海波 区科技局局长   

杨小刚 区环保局局长   

孙建锋 区卫计局局长   

马栓科 工商杨陵分局局长   

白宗明 食药监分局局长   

杜亚丽 区文体旅游局副局长   

张 琨 区农业园区办副主任   

原向明 五泉镇镇长   

朱 平 揉谷镇镇长   

杨建刚 杨陵街道办主任   

杨 诚 大寨街道办主任   

薛 超 李台街道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文体旅游局,张高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分工如下:   

区文体旅游局:负责全区农家乐规划发展、星级评定、复核评定的组织实施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核定农家乐服务收费标准及管理。   

区科技局:负责农家乐培训工作的评价工作。   

区环保局:负责农家乐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区卫计局:负责农家乐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和经营户规范管理工作。   

食药监分局:负责农家乐食品状况评定工作。   

工商杨陵分局:负责农家乐的工商注册登记工作。   

区农业园区办:负责农庄特色项目(户外活动场所、体验活动)的评价工作。   

各镇办:负责区域内农家乐的规范发展、组织申报等工作。   

三、评定原则

(一)择优评选原则。大力推行“一乡一景”“一村一品” “一家一色”的经营模式,推荐评选的农家乐要具有品牌特色。

(二)逐级认定原则。三星级以下(含三星级)农家乐由区级组织评定,四星级以上(含四星级)农家乐经区级初评后,对达到评定标准的报示范区评定机构评定。

(三)公开透明原则。对照《陕西省农家乐旅游星级评分细则》,采取经营户自评打分和星评小组实地检查打分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农家乐星级等次。评定标准、评定方法、评定结果等面向社会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评定结果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动态管理原则。对农家乐实行动态管理,一年一评,三年一审。对经营业绩、管理水平、服务档次等方面超过相应星级认定标准的,重新评分认定,提高星级标准;反之,降低或取消星级。

四、评定条件

(一)凡在我区连续开业6个月以上,利用庭院、堰塘、果园、花圃、山场、农场等农林牧渔业自然资源和乡村人文资源,为旅游者提供观光、游乐、运动、住宿、餐饮、购物等服务,有齐全的卫生、工商、税务等相关证照的农家乐经营户或公司,均可申报。   

(二)根据《杨陵区农家乐旅游星级评定评分细则》,农家乐旅游星级评定将从经营场地、接待设施、环境保护、安全管理、服务质量、特色项目等方面逐项进行评分,满分为1000分,各星级农家乐对应分值为:一星级不低于315分;二星级不低于450分;三星级不低于610分;四星级不低于800分;五星级不低于960分。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申报阶段(每年4月1日—4月30日)

申报对象可在区文体旅游局旅游办领取《杨陵区农家乐旅游星级评定申请表》和《评定标准》(两项表格均可在杨陵区文化体育局网http://wtj.ylqzfw.gov.cn/index.htm下载打印),认真填写并在《评定标准》自测得分栏中填写分值;报所在地镇办初审,所在地镇办进行现场查看后,签署初审意见并在初审得分栏中填写分值;报区农家乐星级评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申报对象对照《杨陵区农家乐旅游星级评分细则》,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自查自评,同时向所在地镇办报送以下材料:   

1.农家乐旅游星级评定申请表;   

2.自查评分表;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   

7.3张6寸农家乐照片。   

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均一式三份,并附照片电子版。   

(二)验收评分阶段(每年5月1日—5月31日)

区农家乐旅游星级评定小组办公室收集、汇总镇办申报情况,及时组织成员单位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拟申报的星级农家乐逐个进行实地验收评分。   

(三)公示授牌阶段(每年6月1日—6月30日)

区农家乐旅游星级评定小组根据评分情况,对达到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评定标准的农家乐经营户,及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7天公示期满后,由区星评小组授予相应的星级标志和证书;对达到四星级、五星级评定标准的农家乐经营户,由区农家乐旅游星级评定小组报示范区评定机构进行评定验收。   

六、奖励办法

(一)获得星级称号的农家乐,杨陵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将颁发统一的证书和标牌。并按照星级等次给予适当的奖励,评定为一星级的农家乐,给予1000元的奖励;评定为二星级的农家乐,给予2000元的奖励;评定为三星级的农家乐,给予3000元的奖励;三级以上的,由区星评小组报示范区评定机构进行评定验收后给予相应的奖励。   

(二)获得星级的农家乐将在媒体公布,同时在各类宣传资料、报纸、电视台、网站等媒体和宣传活动中予以推介,并采取相关措施鼓励游客前往星级农家乐消费。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管理,协调配合。各相关单位要在区农家乐旅游星级评定小组统一领导下,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加强指导检查,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各镇办要把农家乐星级评定工作作为发展乡村旅游,推动产业发展,展示乡土文化,推介区域品牌的重要举措,广泛宣传发动,严把质量关口,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农家乐经营户积极参加星级评定。

(二)积极参与,务求实效。各镇办要动员农家乐经营户积极参与农家乐旅游星级评定的自查自评工作,从经营场地环境、设施设备、服务质量、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等方面要加以改善提高,主动接受区星评小组的检查指导和评定。

(三)严格程序,规范发展。区星评小组要严格按照申报程序和评定标准,严格把关,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对达不到标准的坚决不纳入评星范围。要认真遵守旅游行业管理规定,建立健全星级评定的退出机制,充分发挥引领示范带动作用,使星级农家乐评定工作成为推动我区乡村旅游发展的亮点。

附件:1、杨陵区农家乐旅游星级评分细则   

     2、杨陵区农家乐星级评定服务质量要求   

     3、杨陵区农家乐旅游星级评定申请表   


星级评定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