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一、二胎生育服务登记 |
办理依据 |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
受理单位 |
各村(社区),各镇(街道办)计生办 |
申报条件 |
依法结婚后未生育过或合法生育过一个子女的夫妇。 |
办理材料 |
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孕前优生筛查合格证、二胎生育的要有一胎孩子的户口簿。 |
办理地点 |
各村(社区),各镇(街道办)计生办 |
办理流程 |
计划生育的夫妇在村(社区)领取生育登记表,夫妻双方持身份证、生育登记表、二寸照片到区妇幼计生服务中心进行孕前优生筛查(晨检空腹),怀孕后夫妻双方将生育登记表交户籍所在村(社区)计生主任、专干处签字、盖章后交户籍所在镇(街道办)计生办登记、盖章,孩子出生后告知所在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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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 |
办理时限 |
当场办结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联系方式 |
87012361870122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