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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胎生育服务登记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一、二胎生育服务登记

办理依据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受理单位

各村(社区),各镇(街道办)计生办

申报条件

依法结婚后未生育过或合法生育过一个子女的夫妇。

办理材料

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孕前优生筛查合格证、二胎生育的要有一胎孩子的户口簿。

办理地点

各村(社区),各镇(街道办)计生办

办理流程

计划生育的夫妇在村(社区)领取生育登记表,夫妻双方持身份证、生育登记表、二寸照片到区妇幼计生服务中心进行孕前优生筛查(晨检空腹),怀孕后夫妻双方将生育登记表交户籍所在村(社区)计生主任、专干处签字、盖章后交户籍所在镇(街道办)计生办登记、盖章,孩子出生后告知所在村(社区)。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

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联系方式

8701236187012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