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卫计局
关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办理流程
一、 审批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9条、第10条、第16条、第1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19条。
二、 受理单位:杨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三、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监督范围
床位在100张以下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以及专科医院、疗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门诊部、诊所、村卫生室、护理院、护理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及其它诊疗机构。
四、 申报所需材料
【所交材料均要求用A4纸打复印(图纸除外)】
1、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或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2、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医疗机构规章制度;医疗废物处置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医疗文书书写制度。
6、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7、从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近期六个月内二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8、医疗机构年终工作总结(换证、校验的医疗机构提供)
9、新办证需提供医疗机构设置申请书
10、 新办证医疗机构必须提供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办理地点:杨陵区创新社会管理服务中心
六、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七、联系电话:87015348监督电话:87012361
八、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 — 资料审查 — 现场审查 — 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 窗口领证。
九、办结时限
对符合规定的申请,自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发证。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