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信联办函〔2017〕39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的通知
各镇(办),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促进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根据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县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的通知》(陕信联发〔2017〕2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对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通知如下:
一、接访领导
区委、区政府领导干部;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导干部;区级部门领导干部。
二、接访地点
区级领导在区政府一楼信访接待大厅接待来访群众,或根据需要在示范区信访局视频室接待群众来访。镇(办)领导在本单位信访办接待来访群众;区级部门领导在本单位信访接待室接待来访群众。镇(办)领导和区级部门领导根据需要在区信访接待大厅陪同区级领导接访。
三、接访时间
每个工作日均安排1名区级领导干部接访,镇(办)和区级部门领导干部随时接访。
四、接访方式
对群众反映的一般信访事项,采取单独接访;对群众反映的复杂疑难信访事项或突出信访问题、突发性群体上访,区信访局及时联系区级分管领导或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联合接访,并通知区司法局安排一名律师陪同接访,做好诉访甄别、释法析理工作。
五、主要环节
(一)事前公示。区信访局将区级领导干部接访安排及时公布在区政府大门东侧公示栏内和在杨陵区信访网站、杨陵信访微信公众号、杨陵信访头条号等媒体上公告,并在信访接待大厅门口挂牌公示;网信办将区级领导干部接访安排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媒体进行公告。
镇(办)及部门将领导干部接访安排及时公布在本单位公示栏内和在本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媒体公告,并在信访办(信访接待室)挂牌公示。
(二)接访下访。区、镇(办)及部门领导要在定点接访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带案下访、重点约访、主动家访、跟踪回访、视频接访等方式,增强接访实效,推动问题解决。
(三)包案化解。对领导干部接访的信访事项,要定方案、定专人、定时限包案化解,做到一个信访事项、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包到底。特别是对群众反映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信访突出和疑难问题,以及涉及人数多、组织化倾向明显的规模性集体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包案、限时化解。
(四)信息录入。对领导干部接访的信访事项,要当天及时录入信访信息系统,并按《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工作规程》办理。
(五)资料归档。对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档案资料,要做到一案一档、完整规范,反映接待和化解的全过程。档案资料主要包括:领导干部接访安排公告、接访下访照片、登记单、交办单、督办单和领导批示,以及有权处理机关的处理报告、包案领导审核意见等。符合上传条件的重要资料必须及时录入信访信息系统。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区信访局要主动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做好领导接访的组织协调工作,接访领导因外出开会等原因不能接访时,区委区政府办公室按AB岗落实接访领导,确保每个工作日有一名领导接访群众。镇(办)信访办及区级部门信访接待室也要组织协调好本单位领导干部接访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区信访局、网信办要在相关媒体大力宣传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形成正确舆论导向。镇(办)及区级部门要及时将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报送区信访局。
(三)加强督促检查。区信访局要加强对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的综合指导和协调推动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每月28日前将区级领导当月接访下访情况和下月接访安排通过示范区信访局报送省信访局备案,做好省、示范区信访局明察暗访工作。同时,督促检查镇(办)及区级部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
(四)加强考评追责。从三季度起,区信访局要把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纳入信访工作专项考核,要对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落实不到位,接访后包案化解不力,问题久拖不决,造成群众越级上访或非正常上访的,将追究接访领导的责任。
杨陵区信联办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