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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杨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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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城市规划区以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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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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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置条件 |
1、消防、人防、抗震部门资料已提交 2、已完成用地规划许可、项目方案审批 3、已完成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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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一)建筑工程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原件1份); 2.建设单位(委托代理人)合法身份证明材料和委托授权书(委托书(原件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件供核对); 3.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4.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及技术审查报告(审图单位资质复印件);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 6.建筑施工图(DWG格式及蓝图,蓝图须加盖建设单位印章,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和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资格章);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备注: 1、以上所有复印件都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带原件(原件仅供核对) 2、建设单位交资料前,确保消防、人防、抗震部门资料已提交 3、《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综合审查意见 (二)市政交通或管线工程项目 1.《道路桥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建设单位(委托代理人)合法身份证明材料和委托授权书(委托书(原件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件供核对); 3.市政交通或管线工程施工图(原件,同时提供电子版); 4.相关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原件供核对);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备注:以上所有复印件都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带原件(原件仅供核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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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1、递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对申办单位提供的资料和递交的申请表进行审查 3、根据需要,组织公示、听证或论证; 4、根据需要,提交区政府领导或有关会议审议 5、申办单位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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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住建局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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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领导 |
邓 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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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罗丽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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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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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9-87012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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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及标准 |
无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