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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杨陵区创建省级旅游示范区验收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杨陵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8-26 15:58

杨政办发〔2019〕32号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杨陵区创建省级旅游示范区验收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国有企业:

《杨陵区创建省级旅游示范区验收整改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1日

 

杨陵区省级旅游示范区验收整改工作方案

2019年8月5日至6日,第三批省级旅游示范县(区)第二验收组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听取汇报、暗访调查等方式,对我区省级旅游示范县(区)创建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并反馈了验收情况,在充分肯定我区创建工作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存在问题和不足。根据省级旅游示范区验收组反馈的意见,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整改工作方案。

一、整改目标

对照《陕西省省级旅游示范县建设考核标准》《杨陵区创建省级旅游示范区实施方案》要求和省验收组反馈的问题,进一步落实整改任务和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加大督查力度,做到对照问题抓整改,对照标准抓落实,对照目标抓责任,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整改任务,不断巩固提升省级旅游示范区创建成果。

二、整改任务及措施

(一)旅游产业定位方面

存在问题:对旅游作为主导产业的定位高度不高、不明确。

整改措施:在《杨陵区“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明确旅游主导产业地位,进一步强化党政统筹推动,积极完善旅游参与机制、旅游统计制度和第三方评估机制,建立健全科学的旅游统计体系,充分保障旅游业在杨陵区经济社会中的主导产业地位。

责任部门:区政府办、发改局、统计局、文旅体局

整改时限:2020年10月底前

(二)专项规划方面

存在问题:缺少乡村旅游、公共服务等专项规划。

整改措施:加快印发实施杨凌全域旅游规划,编制道路交通、旅游公厕等公共服务规划,重点旅游示范村等乡村旅游规划以及小湋河研学基地等重点产品规划,形成科学完善的旅游发展规划体系。

责任部门:区文旅体局、发改局、交通局、城管执法局、文投公司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三)缺少具体工作组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存在问题: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缺少具体工作组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具体工作组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加强对全区旅游产业发展的领导,定期研究审议旅游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解决旅游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责任部门:区政府办、文旅体局

整改时限:2019年8月底前

(四)专项资金方面

存在问题:基本没有设立旅游专项资金和旅游营销专项资金。

整改措施:设立杨陵区旅游专项资金和旅游营销专项资金,助力推动全区旅游产业发展和整体形象宣传。

责任部门:区财政局、文旅体局

整改时限:2020年5月底前

(五)招商引资政策配套创新方面

存在问题:旅游招商引资政策配套还不够创新。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制定出台杨陵区旅游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包含财税、土地、融资、贷款贴息、基础配套等政策),强化与西安、宝鸡区域合作,吸引优质资本投入发展杨凌旅游,培育建设一批精品旅游项目,加快推动产业发展。

责任部门:区招商一局、招商二局、发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文旅体局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六)酒店和民宿方面

存在问题:欠缺文化主题酒店和星级民宿。

整改措施:尽快出台关于扶持民宿发展的政策,大力扶持发展文化主题酒店和星级民宿,积极引进一批连锁住宿品牌,整体提高旅游接待设施水平。

责任部门:区政府办、文旅体局、招商一局、招商二局、文投公司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七)旅游公共图形符号方面

存在问题:旅游公共图形符号在乡村旅游及融合类园区周边相对欠缺。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旅游公共图形符号标准》,完善王上村、崔西沟等乡村旅游示范村及尚特梅斯庄园、九立机器人等融合类园区及周边全域标识体系。

责任部门:区文旅体局、农业园区办、交通局、农业农村局,五泉镇、杨陵街道办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八)旅游购物规模及效益

存在问题:旅游购物规模及效益还不够突出。

整改措施:鼓励研发具有杨凌IP的旅游文创商品、土特产,完善旅游商品种类,提高档次,加大包装宣传营销力度,实现规模发展,取得良好经济效益。

责任部门:区工信局、文投公司、文旅体局

整改时限:2020年10月底前

(九)主要景区方面

存在问题:关于博览园旅游讲解制度不够健全,讲解员缺乏,创新园有环境死角、杂物乱放现象的问题。

整改措施:尽快完善博览园旅游讲解制度,及时补充讲解员队伍,组织创新园开展环境治理活动,不断优化旅游环境。

责任部门:区文旅体局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

(十)规划、工作层面融合方面

存在问题:旅游与住建、农业、林业等部门在规划层面、工作举措层面融合的深度、广度不够。

整改措施:大力实施旅游+战略,着力推进旅游与环保、住建、农业、工业、水利多规融合,多规合一,以旅游发展引领城乡风貌提升,彰显杨凌形象。严格项目审批程序,促进共建共享,相融相盛。

责任部门:区发改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农业园区办、自然资源局、文旅体局

整改时限:2020年10月底前

(十一)品牌形象方面

存在问题:农科高地、魅力杨凌品牌形象还不够突出。

整改措施:树立整体目的地品牌意识,形成政府、部门、企业、社会多主体合力宣传杨凌形象的机制,加大投入,通过举办农高会、马拉松、农民丰收节等旅游节庆活动,参加各类旅游展销会,加大各类媒介宣传,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杨凌旅游,不断提升“农科高地、魅力杨凌”品牌影响力。

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文旅体局、文投公司、农业园区办

整改时限:2020年10月底前

(十二)旅游咨询方面

存在问题:乡村旅游点、休闲农庄以及城市旅游街区咨询服务设施相对欠缺,旅游咨询服务不够规范。

整改措施:加快杨凌旅游集散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杨凌游客接待服务中心及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功能,在尚特梅斯庄园等农庄以及酒店宾馆、旅游街区、西宝高速出口设置游客咨询服务点,组织开展面向区内主要景区、景点、农庄等涉旅单位讲解员、导游员的培训,为游客提供规范优质的旅游服务。

责任部门:区住建局、农业园区办、文旅体局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十三)自驾营地、停车场设施方面

存在问题:自驾营地、停车场等设施还不够完善。

整改措施:在渭河、小湋河沿岸规划建设自驾营地,在重点旅游街区、旅游景区景点周边规划建设一批停车场,满足旅游发展需要。

责任部门:区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园区办、城管执法局、文旅体局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十四)旅游餐饮街区方面

存在问题:旅游餐饮街区文化氛围、餐饮特色、服务设施需要完善。

整改措施: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原则,通过政策支持和示范引导,提高餐饮行业经营服务水平,着力打造一批餐饮文化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服务设施完善的旅游特色美食街区。结合农高会、马拉松赛等旅游节庆活动和旅游高峰期,举办大型美食文化节,通过行业展览、技能比赛、美食展示等多种形式,开展名店、名厨、名吃、名菜等各类评比活动,以节造市,以节促游,不断提高杨凌美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工信局、文旅体局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十五)演艺节目方面

存在问题:专门为游客表演的演艺节目欠缺。

整改措施:深挖杨凌后稷文化、隋唐文化、农科文化等特色文化资源,出台优惠政策,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引进专业演出公司策划推出一台精品演艺节目,定时定点为游客演出,延长旅游消费链条,提升旅游综合收入。

责任部门:区文投公司、文旅体局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十六)旅游执法大队方面

存在问题:还没有建立旅游执法大队。

整改措施:结合文化市场改革实际,建立旅游执法队伍,尽快开展日常旅游执法检查工作。

责任部门:区委编办、区文旅体局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十七)旅游市场治理机制方面

存在问题:市场主体总体竞争力还不强,行业协会还不健全,自律机制还没有形成,进一完善旅游市场治理机制。

整改措施:持续推进景区景点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完善旅游市场治理机制,建立旅游公安、旅游工商、旅游巡回法庭综合治理机构,强化依法综合监管;提升杨凌金牌旅游联盟、杨凌现代休闲农业产业联盟、杨凌食文化研究会等行业协会管理能力,加强旅游行业自律机制。强化诚信旅游、文明旅游、志愿服务的宣传和体系建设,建立政府、行业、个人共同参与的系统化治理长效机制,形成共商共建共享的全民参与新格局。强化旅游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信誉档案,实施常态化暗访,倒逼旅游服务质量提升。

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团区委、编办、法院,区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局、文旅体局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省级旅游示范区创建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迅速行动,全力整改,确保每一个问题,每一个环节全面整改到位,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及时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二)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整改工作有序开展,决定成立杨陵区省级旅游示范区验收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区考核办、区委宣传部等18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各镇办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文旅体局,区文旅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整改工作任务的督促、检查、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真正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骨干重点参与的整改工作新格局。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责任内容和要求,科学制定整改计划,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各项整改任务严格按时间进度、标准要求落到实处。

(三)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省级旅游示范区创建是一项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的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合作,紧密配合,严格对照标准,逐项落实,形成整改合力,确保复杂问题、难点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为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奠定坚实基础。

(四)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区委考核办、区创建办要加强对整改任务的督查和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落实各自职责,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对未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杨陵区创建省级旅游示范区检查验收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