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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杨陵区人民法院为国家审判机关,主要职责为审判和执行属于基层人民法院的各类案件,惩办犯罪分子,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

2018年我院共有1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行政庭、审判监督庭(审管办)、执行局、纪检室及法警大队。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持续推进平安杨凌建设。

审结刑事案件81件,判处罪犯133人。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建设,严惩危害公共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盗抢骗”、“黄赌毒”、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多发性案件49件,保障了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把平安建设落到实处;高度重视案件财物处置工作,审结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6件,为受害群众挽回损失19万元。扎实开展扫黑除恶活动,判处强迫交易罪一案4人,不断推进平安杨凌建设。

二、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切实维护群众权益。

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在规范市场秩序、调处社会矛盾、促进经济发展方面的司法功能。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532件,促进产业结构优化、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保障了全区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维护了公平交易、促进了家庭和睦、社会和谐;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把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共调解撤诉711件,调撤率位居全省前列。

三、积极化解行政争议,有序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受理行政案件10件、非诉案件17件。加大对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等行政纠纷协调力度,保证了行政争议的实质性解决;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强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邀请行政执法机关旁听庭审4次,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

四、大力破解执行难题,实现群众胜诉权益。受理执行案件453件,执结425件。不断构建执行大格局,织密执行大网络,运用省法院“点对点”系统、最高院“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积极查询被执行人存款、证券、股权信息,健全执行指挥系统,远程指挥、异地协控案件67件、案款824万元,为执行工作开启了“天眼”。开展执行大行动,连续开展“亮剑行动”、“春风行动”、和“执行攻坚行动”,累计决定司法拘留26人;公布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211人,限制高消费414次。44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拟追究拒执罪,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机关)1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杨陵区人民法院(本级)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事业编制3人;实有在职人员36人,其中行政人员33人,事业人员3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5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杨陵区人民法院2018年度总收入1265.17万元,较上年993.97万元增加271.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加;总支出1256.95万元,较上年994.74万元增加262.2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 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杨陵区人民法院2018年度总收入1265.17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093.99万元,其中主要包括全院在编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其他收入171.18万元,主要包括日常办案费。

3. 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杨陵区人民法院2018年度总支出1256.9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714.3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4.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4.2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办公费、办公设备采购等支出。

2)项目支出542.58万元,其中:其他法院支出542.5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案费。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

杨陵区人民法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93.99万元,较上年760.27万元增加333.7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和日常办公费增加;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3.99万元,较上年761.04万元增加332.9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杨陵区人民法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1093.99万元,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包括行政运行支出567.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支出及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其他法院支出504.0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案费;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3.00万元,主要用于生活补助。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杨陵区人民法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0.0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33.5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6.4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支出。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杨陵区人民法院2018年度“三公”经费总支出33.8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38万元,较上年19.75万元增加0.63万元,上升3.19%,主要原因为办案数量增加而引起的车辆运行维护支出增加;公务接待费13.46万元,较上年2.95万元增加10.51万元,上升356.27%,主要原因为公务接待批次增加。

杨陵区人民法院2018年度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本年度公务接待费总支出13.4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72批次,接待人数402人,接待范围为上级部门及兄弟县区考察学习。

2.杨陵区人民法院2018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

3.杨陵区人民法院2018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 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杨陵区人民法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4.22万元,较上年115.84万元增加15.86%,主要由于案件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62.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62.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6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部门决算公开汇总表.xls

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