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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生态环境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对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审核城镇总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负责国家、省各类环境保护标准的实施。负责区级政府(包含区政府各部门)投资类、公益事业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竣工验收审批。对辖区内废气、废水、有毒化学品和噪声等污染防治和污染治理设施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辖区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工作。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环境纠纷和来信来访。负责辖区内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今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抓手,以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目标,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环境突出问题,全力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抓好党建,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1、思想认识全面提升。积极开展学习教育活动,重点学习了党的十九大和第九次省部共建会议精神、李克强总理来杨凌视察重要指示精神,邀请了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杨凌职业技术学院专家教授在各镇办环境保护知识法律讲座;向局全体干部、各单位、各部门编印下发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知识汇编》,并进行环境保护知识测试;组织全体党员观看了《榜样》、《将革命进行到底》等教育片,并交流心得体会;每周三组织全局同志定时开展政治学习,并研讨交流。通过一系列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深化了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

2、廉政责任认真落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我局党务工作的重中之重,年初,根据区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书及有关文件,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环保厅的《八条禁令》,与局班子成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党支部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党员干部各负其责,上下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体系。并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全年中心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评比。

3、党建活动积极开展。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切实增强队伍的团结性和凝聚力。印制环保宣传彩页。组织人员分发至各镇(街道)和社区(村),同时利用周末,在人员集中区域,开展了“废旧电池回收,保护绿色家园”“铁腕治霾,保卫蓝天”等系列的环保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环保生活理念,增强群众的环保意识。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精心安排部署,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区委区政府通过召开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环保联席会等会议,及时对我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就铁腕治霾、畜禽养殖、排污口整治、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等具体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建立区环保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区内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分工抓”的工作机制。先后制定印发了《杨陵区各部门环保工作职责》《杨陵区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导引》《打赢铁腕治霾蓝天保卫战量化问责规定(试行)》,细化明确了各个单位环保工作职责,就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进行了量化细化,形成了从工作开展、职能履行到监督问责等各环节全覆盖的环保工作体系。层层夯实了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主体责任。

2、坚持问题导向,狠抓问题整改。2018820日,生态环境部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组进驻我区,对我区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督查检查,并反馈了存在问题。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严格对标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全面自查,立行立改,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彻底整改。截至目前,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共反馈我区问题24个。其中,焚烧垃圾秸秆5个、企业涉气污染6个、无名堆场砂石未覆盖问题1个、11个村“煤改气”工程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剩余1个问题为企业使用燃煤锅炉,此问题正按规定时限进行整改。113日至123日,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下沉我省,进行环保“回头看”工作督察,督察组共反馈我区环境问题10件,其中涉及噪音类问题3个,水、大气、土壤类问题5个,其他问题2个,目前均已按照规定时限全部办结。

3、强化专项治理,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加快推进禁燃区建设。截至目前,天然气管网共覆盖48个村20440户,其中,长期在外暂不需供气的2911户,常住户可通气的17529户。常住户中,已完成挂表16761户,已完成办卡10951户,已开始点火使用的10505户。经营性餐饮店“煤改气”工作应更换清洁能源1252家,已全部更换到位。二是重拳治理散乱污企业。完成了25家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任务,剩余11户企业正在加紧整治。三是扎实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对区内22个在建项目进行不间断排查,查改各类扬尘污染问题50余个,查处违法车辆70辆。在城区持续加大湿式机械化清扫,有效减轻了道路源扬尘污染。四是持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对全区38家汽车修理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进行了调查,督促实施了设备改造或更新。在禁止露天喷漆的同时,推行错时错峰生产制度。五是切实加强水环境治理。严格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大力整治水污染问题。严厉打击违规排放行为,对违规排污口进行封堵整治,对河渠垃圾进行了全面清理。六是强化固体废物污染整治。完成了区内38家固体废物产废企业信息申报工作,召开全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部署会,对危险废物科学处置等工作进行了安排,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平不断提升。

4、加大执法力度,做好案件督办。2018年,我局围绕杨陵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以加强业务学习为抓手,以清理河渠排污口、固体废物专项整治、大气督查检查为中心,开展了一系列全员、全年、全过程、有目标、有力度、有效果的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200余人次,处理环境信访件400件,检查工业企业412家,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69件,处罚金额323万元,其中落实四个配套办法中,按日连续处罚1件,查封扣押6件、停产限产14件、适用行政拘留移送公安机2件。

5、抓联防联动,积极开展环境集中整治。一是排查整治河渠排污问题。对高干渠、渭惠渠沿线排污口进行全面排查登记,共排查处沿途污水、厕所等排污口177个。根据排查结果,制定了整治方案,督促各部门及镇办按照时限节点扎实开展整改。对18家已建设在线监测系统的重点涉水企业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确保设施正常运转,并实施第三方运营管理。对5家违法水污染防治规定的违法企业 实施了立案处罚。二是集中整治畜禽养殖污染。联合农林局畜牧站对全区28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问题进行集中排查整治,通过查看现场的方式对畜禽养殖场堆粪场、污水收集池和雨污分流等污染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奥源牧业、康绿公司、秦宝牛业、西农大养殖基地等8家养殖场完善了堆粪场防渗、防扬撒、防溢流措施,督促秦川牛业对玉米秸秆粉碎和青贮饲料池实施了封盖;对3家禁养区养殖场交由揉谷镇政府进行关闭。三是开展炭火烧烤集中整治。联合市政、食药监、工商、公安、街道办等部门对区内烧烤门店进行了全面检查与规范整治,有效解决了露天烧烤油烟污染、噪音扰民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101日到2日,联合食药监、城管、工商、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抽调近40人,8辆执法车,分成8个检查组,重点对城区内餐饮店使用蜂窝煤的情况进行专项整治。通过全面检查、集中宣传,收交蜂窝煤炉具224个,进一步提高了餐饮服务经营者的环境保护和依法经营意识,有效净化了全区大气环境。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持续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作风建设,持续传导压力,强力推进铁腕治霾。同时,建立大排查、严整改、抓落实长效机制,加大日巡查力度抓日常工作,把日常工作抓实、抓细、抓具体。

二是扎实抓好问题整改。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中反馈的问题高标准、严要求、马上办,确保整改到位;加大与部门、镇办协调力度,大力开展联合执法,下硬茬、出重拳,形成强大的执法合力扎实推进大力质量持续好转。

三是开展颗粒物双下降攻坚行动。以建筑工地为核心,系统推进拆迁工地、道路渣土抛洒和路面保洁等工作,运用好信用体系黑名单加高限处罚的措施,下硬茬整治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不力的单位,严厉打击设施限制、粗放作业等行为;紧盯工业企业排放,安排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细化污染源减排清单,及时应对冬防期间重污染天气。

四是切实做好农村清洁取暖工作。针对农村改炕、农业大棚改电等工作特点和目前存在的具体问题,逐项分析解决,力争取得实质性进展,为冬防期间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奠定坚实基础。

五是强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整治。由区工信局、交通局分别牵头抓总,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重点针对汽修行业错时错峰生产执行、喷漆行业深度治理、以及加油站等石化行业挥发油气治理等进行不定期检查,督促落实相关措施,减少排放。

六是持续开展秸秆焚烧专项整治。采取无人机空中监控、人工地面巡查、有奖举报等方式,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一经发现,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顶格处罚。

七是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坚决取缔散养户和临时养殖小区,督促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落实污染治理措施,对未办理环评手续的限期重新补办,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坚决予以取缔。

九是全力推进铁腕治霾重点工作。持续开展扬尘污染综合整治,严格落实化工、加油站、汽修等行业错峰生产措施,加快农村煤改气改电、清洁取暖和餐饮业清洁能源替换工作步伐。

八是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全面排查“三河两渠”排污情况,动真碰硬、下茬立势,坚决打击非法排污行为;严格企业废水排放管理,对重点企业污染排放实行在线监控全覆盖,从源头上杜绝水污染现象的发生。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及所属1个下级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杨陵区生态环境局(本级)

2

杨陵区环境监察大队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实有人员10人,其中行政0人、事业1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   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2018年收入为1632.64万元,支出为906.20万元。收入较上年增加591.68%,原因为项目资金收入增加。支出较上年增加136.5%,原因为项目支出增加。

2.   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收入为1632.64万元,包含:(1)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9.91万元,占总收入的44.71%2)其他收入902.73万元,占总收入的55.29%


3.   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支出为906.20万元(1)基本支出127.51万元,占总支出的14.07%,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7.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3.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7.16万元。(2)项目支出778.69万元,占总支出的85.93%,主要对内废气、废水、有毒化学品和噪声等污染防治和污染治理设施进行监督管理。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为729.91万元,支出为729.91万元。收入支出均较上年增加296.33%,原因为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及项目支出增加。

2201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729.91万元,其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29.61万元。

32018年杨陵区生态环境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为127.52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47%,项目支出602.39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53%

4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1.7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9万元,公务接待费0.9万元。

(1) 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团组业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未新购置公务用车年末保有公务执法用车0辆,主要用于区内废气、废水、有毒化学品和噪声等污染防治和污染治理设施进行监督管理。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万元,较上年减少5.3%

(3) 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局国内公务接待的18批次98人,共发生公务接待费0.9万元,较上年减少4.7%,原因为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原则,控制接待次数、陪餐人数

2.2018年我局无培训费支出情况。

3.2018年我局无会议费支出情况。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0 个,二级项目 1个,共涉及资金602.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9.95%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经费支出8.92万元,较上年增加86.08%,原因为人员调整,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无采购支出总额共4.42万元,其中办公设备采购支出4.4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绩效目标自评表.docx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docx

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