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改善城区交通环境,确保全区人民出行安全,近期杨陵区政府对全区道路标志、标线和机动车停车位、公交车、出租车专用停车位进行了规范和施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 机动车驾驶员在道路上行驶必须按照标志、标线要求通行,确保安全。
二、 机动车驾驶员严禁在城区道路上随意调头和停车,严格按照施划的停车位规范停车。
三、 公交车停车位和出租车停车位为公交车和出租车专用车位,其他车辆严禁占用。
四、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特此通告
杨凌交巡警支队二大队 杨陵区交通局 杨陵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0一0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