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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2015年度普通高校录取工作已经开始,为切实保证被录取的困难职工子女能按时入学报到和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杨凌示范区总工会《关于开展2015年度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杨工发〔2015〕16号)文件精神,区总工会决定继续开展 “金秋助学”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15年国家计划内录取的一、二类本科学生;陕西省内统招的公办院校大专学生。其家庭困难,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金秋助学”补助:

1、建立了工会组织的企事业单位职工,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杨凌城乡居民平均收入标准(示范区2014年为1750元/月•人)。

2、职工家庭成员由于疾病、意外伤害或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困难职工。

3、杨陵区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子女2015年被国家计划内录取的一、二类本科学生;陕西省内统招的公办大专院校录取的学生,均可享受高考奖励。

二、资助标准

1、各基层工会组织要切实做好助学对象的资格审查、认定、公示和上报工作,确保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全部纳入到“金秋助学”活动范围。对认定的助学对象,将发给其入学交通费和第一个月生活费补助。

2、助学对象家长所在的单位和工会组织补助标准:每人补助500元。

3、杨陵区总工会补助标准:每人补助2000元。以上两项(第2项+第3项)合计:每人补助2500元。

4、高考奖励标准:每人奖励500元。(已申报金秋助学资助的干部职工不再重复享受)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

1、申报资料:由本人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工会审查符合资助条件后,填写“杨陵区基层工会困难职工家庭申请表”和“2015年金秋助学申请表”。

2、资料附件(请认真审核、缺一不可):

①书面申请材料,加盖本单位工会公章;

②困难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下岗失业人员需持下岗失业证明);

④子女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上报材料:8月18日前,各基层工会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汇总表上报区总工会审核。

4、发放补助:材料审核通过后,由各基层工会将本单位给受助对象资助的500元助学款交区总工会,将由区总工会按资助标准集中发放。

四、做好“金秋助学”的宣传工作

帮助困难职工子女就学是一件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大事。各级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主动协调单位行政,创新助学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助学活动,努力形成党政支持、工会运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助学格局。

联系人:朱慧珍 李新忠

电 话:029-87012168 (传真) 18049015838

地 址:杨陵区总工会办公室(杨陵区政府大院前楼四层东工会办公室)

附 件:

1、杨陵区2015年“金秋助学”活动实名制汇总表;

2、杨陵区2015年“金秋助学”申请表;

3、杨陵区基层工会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及填表说明;

4、杨陵区总工会2015年高考奖励实名制汇总表;

5、杨陵区总工会2015年高考奖励金申请表。

注:1、申报“金秋助学”的困难职工填写附件1.2.3,申报高考奖励的干部职工填写附件4、5.

2、申报金秋助学的企业困难职工将申报资料直接送示范区总工会审核,行政事业单位困难职工及高考奖励人员将申报资料送区总工会审核。

杨陵区总工会

2015年7月15日


杨陵区2015年“金秋助学”活动实名制汇总表.docx

杨陵区2015年“金秋助学”申请表.docx

杨陵区基层工会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docx

杨陵区总工会2015年高考奖励金申请表.docx

杨陵区总工会2015年高考奖励实名制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