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农民技术职称管理工作,决定对近几年来获得农民技术职称证书的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凡持有杨凌示范区农民技术职称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和杨陵区农民技术职称评定和晋升工作领导小组评定的高级农技师、农技师、农技员证书的人员请于2012年7月10日前,携带证书在杨陵区科学技术局进行重新登记,过期不予办理。
联 系 人:王玲玉
联系电话:87018811
二0一二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