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关于重新核定全省道路货运装载源头监管企业(点)和区域的通知》(陕交运发〔2010〕89号)通知精神,按照科学核定、合理分类,落实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综合治理责任的工作要求,根据交通局和运管处核报的道路货运装载源头监管企业(点)和巡查监管区域,现将经省运管局审核的我区道路货运装载源头巡查监管区域公示如下:
渭河流域杨凌段(东、西),由杨陵区道路运输管理所履行装载源头巡查监管职责。
特此公告。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