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庆祝建党95周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切实做好对基层党员教育的宣传工作,创新工作方法和党员教育形式,增强党员教育的吸引力、影响力,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拟在全区开展党员教育微视频创作大赛作品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赛规则
(一)参赛对象。全区各基层单位全体党员,同时面向社会号召各级组织、团体、个人、专业机构等所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二)拍摄内容。重点围绕庆祝建党95周年、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年等活动,以宣传党章、《党纪》知识、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法制宣传以及近三年涌现的先进集体、优秀共产党员、道德模范等身边人、身边事为拍摄题材,通过“微党课”、“微故事”、“微电影”、“微动漫”等形式,准确、生动地予以挖掘和宣传,聚焦基层普通的人和事,挖掘他们身上的闪光点。
(三)主题要求。参赛作品体裁和类别不限,重点可以围绕工作纪实、优秀党员事迹、理论文献、科技培训、文化艺术等5大类来选题:
1、工作纪实类: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八次全会精神,结合全面从严治党的大政方针,统筹推进党的建设方面的新进展、新经验。
2、优秀党员事迹类:宣传涵盖各行各业,主要围绕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求真务实、艰苦奋斗、为民服务的典型事迹和典型人物,既可以是影响深远的老典型、也可以是群众身边的好榜样。
3、理论文献类:以党的光辉历史为背景,以理想信念、党的宗旨和优良传统作风为主题,以革命、建设、改革时期的动人故事为主要内容,寻访历史足迹,重温红色经典,挖掘创作大背景下的小故事。
4、科技培训类:涉农政策法规、实用先进技术、科普知识、“一村一品”、致富带头人物先进事迹及典型经验等题材。
5、文化艺术类:以微电影、微视频、戏曲、舞台剧、动画片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聚焦民风民俗、百姓生活、寓教于乐、导之以行,总体要求短小精悍,不拖泥带水。
二、活动安排
此次党员教育微视频拍摄作品征集和评选活动时间从公告之日起截止2016年6月5日,分选题、制作、展播和评选四个阶段。
(一)选题。2016年3月下旬--4月10日。由参赛单位或个人结合工作实际,以身边典型的人和事为创作题材,自行确定主题,构思作品,经反复讨论修改后向此次大赛专业评审委员会报送1-2个选题,并附10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内容包括事迹材料、主创人员、拍摄思路及时间安排等内容。
(二)制作。4月15--5月10日。选题经评审专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各单位或个人要按照视频制作相关要求,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抓紧拍摄制作,5月10日前按要求上报参赛作品。
(三)展播。5月11日--5月26日,由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初审,经初审修改后的作品在杨凌视线新媒体平台、杨陵党建网、微信、微博、远程教育示范站点等多个宣传平台进行展播,扩大宣传面和影响力。
(四)评选。5月27日--6月5日,参赛作品在多个宣传平台展播的同时,在杨陵党建网开通唯一投票通道,组织党员群众进行网评。将视频展播时的点击率和得票数作为重要依据,由评审领导小组综合各方面意见,最终评选出大赛表彰奖励结果。
三、报送要求
1、参赛作品要选材真实,拍摄新颖,叙述故事典型、生动,描绘人物亲近、可学,牢牢抓住政治性、宣传性、故事性、艺术性、观赏性和教育性这个主题。
2、参赛作品体裁不限,拍摄手段多样,可通过摄像机、照相机、PC、手机、摄像头等工具拍摄,上报作品最短不少于3分钟,最长不超过10分钟,片幅较长的可分集制作。
3、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报送的作品要主题思想突出,时代特色鲜明,内容健康向上,不得出现不健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侵犯他人隐私的内容。
4、所有参赛作品均要求原创,评审领导小组不承担包括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评审领导小组保留取消报送单位及个人参赛资格和追回奖项的权利。
5、本次活动收到的参赛作品,均默认著作权所有者同意作品在本次活动涉及到的网络平台以及相关媒体报道中无偿使用,以及用于公益的复制传播。一旦参赛,参赛作品版权归参赛者和大赛主办方共有,大赛主办方、承办方可将该作品用于改编、播出、展览或出版等,作者拥有署名权,但不可用于商业用途
6、参赛作品须制作成两种格式,即适合电视播出标准的MOV、MP4格式的1080P高清摄像,以及适合网站播出的ELV/WMV/MP4格式720P高清影像。
7、报送参赛作品须附详细文字说明,包括标注参赛单位名称或作者姓名,参赛作品名称、作品主要情节、作品主创姓名(编剧、导演、主要演员、摄影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本次党员教育微视频创作大赛共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鼓励奖若干名。为了鼓励各基层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创作出高质量的微视频作品,获奖作品由区委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奖励标准:一等奖奖励5000元;二等奖奖励3000元;三等奖奖励2000元;入围作品每部奖励500元。
五、报名联系方式
请社会组织、团体、或个人就近到户口所在地所属支部或党委报名,也可以联系大赛工作人员直接报名。
联 系 人: 袁博 咨询电话 :029-87011323
报名邮箱: 37380870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