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发挥劳动保障功能,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多渠道灵活就业,推动全民创业促就业,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当前做好稳定和扩大就业支持创业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11年参加社会保险且实现灵活就业的“3848”下岗失业人员给予社保补贴(执行省上规定标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领人应具备的条件:
1、杨陵区城镇户口,且已改制的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2010年底男年满48周岁、女年满38周岁及以上人员;
3、在杨凌区内实现灵活就业(须有所在劳动保障事务所证明)、档案在区劳动力市场托管且同期未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4、2011年度按时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申报时间:
2011年8月1日至9月30日
三、申报要求:
1、凡同时符合以上条件人员,持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2011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票据,到区就业中心进行资格审查,领取《杨陵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按规定程序办理申报手续。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30日(星期五)下午18:00前,逾期不予受理。
2、办公地址:常乐路20号(杨陵区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三楼)
3、联系电话:(029)87012264
杨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