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通知公告 / 正文

杨陵区公开选聘幼儿园园长公告

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激发广大教师的进取精神,全面提高幼儿教育教学质量,依据《杨陵区中小学校校长管理办法》和《杨陵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现就公开选聘镇、办中心幼儿园园长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镇、办中心幼儿园园长3

二、选聘范围及对象

杨陵区内教育系统适合幼儿教育管理工作的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学前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心健康,能胜任工作;

(二)能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熟悉教育管理和教学业务;

(三)具有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71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45周岁(196771以后出生);

(四)具有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五)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六)具有在幼儿园、中小学校5年以上基层一线教育教学工作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担任中层及以上管理岗位工作者优先);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违反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撤销的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规定,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不低于1:5的比例。凡符合上述条件和资格的人员均要填写《杨陵区幼儿园园长应聘报名登记表》,到区教育局人事股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20127913日(正常工作日时间);

应聘者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区计生部门出据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并填报《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

五、选聘程序

资格审查――基础理论知识考试――面试答辩――组织考察――公示拟聘人选――正式聘任

六、资格审查

由区教育局抽调专人对申请报名人员按照选聘条件,严格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给《准考证》;资格审查接受纪检人事部门监督。

七、基础知识考试

基础知识考试科目共两部分,一部分为综合知识(行政法规、教育法规、教育学、心理学),一部分为专业知识(保教知识与能力,主要考查学前教育原理、学前儿童发展、生活指导、环境创设、游戏活动的指导、教育活动的组织与实施等方面的内容)。两部分分值各占50%。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排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并按照公选职位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答辩人员。

八、面试答辩

面试答辩实行结构性面试方式,即面试和答辩两部分,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由评委现场打分,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分;答辩成绩按40%计入总分,两项合计作为本人综合成绩。排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并按照公选职位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九、组织考察

由教育局党委组织人员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主要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专项调查等方式,对考察对象近三年内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应聘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并形成考察材料。

十、公示拟聘人选

召开局党委会议,听取考察组情况汇报,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予以公示。

十一、正式聘任

公示期满,无异议,并经体检合格者,予以聘用任职,试用期为一年。

报名地点:区教育局人事股

联 系 人:王战伟  刘 莉

联系电话:13991217951(王)   15829299911(刘)

       杨陵区公开选聘幼儿园园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

一二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