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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泉社区安置房临街商铺招商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小城镇综合配套服务功能,促进镇区商业经济发展和人口聚集率,我镇拟对五泉社区安置房临街商铺面向社会公开招商,诚邀各商家积极报名承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商铺概况

(一)商铺名称:五泉社区安置房临街商铺

(二)商铺地址:五泉镇清心路,紧邻107省道。

(三)商铺情况:商铺共分为三期,其中:一期结构为单层,房屋面积50㎡—90㎡不等;二期结构为上下两层,房屋面积170㎡—228㎡不等;三期结构为上下两层,房屋面积185㎡—228㎡不等。现状为毛墙毛地。

二、招租要求

(一)承租对象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独立法人及社会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二)经营范围:一期经营范围为建材、零售商品、餐饮类及小商品加工;二期经营范围为小商品加工,种子、零售商品、农资、农机具及农业咨询服务培训类;三期经营范围为农产品电子商务类。意向承租人需在报名时明确经营范围。

(三)租期:所有商铺先期按五年合同签定。

三、招租方式

采用单间租赁权公开拍卖方式。

四、租金及优惠政策

(一)租金。门面房租赁权采用公开拍卖方式处置,并委托拍卖公司实施拍卖招租。一期商铺8元/㎡·月起;二期、三期商铺一层8元/㎡·月起,二层5元/㎡·月起。

(二)优惠政策

1、一期毛坯房商铺招商优惠。自租赁合同签定起,免除一年租金,第二年收取租金的30%,第三年收取租金的50%,第四年收取租金的80%,第五年开始全额收取租金。

2、二期毛坯房商铺招商优惠。自租赁合同签定起,免除前三年租金,第四年收取租金的30%,第五年开始全额收取租金。

3、三期毛坯房商铺招商优惠。自租赁合同签定起,免除前三年租金,第四年收取租金的20%,第五年开始全额收取租金。

4、优惠时限。此优惠政策自招商活动开始两年内有效,商户凭业态规划及批准的入驻申请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四、登记须知

(一)报名时需携带:

(1)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提供授权委托书。

(2)单位或企业: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系电话。

(二)登记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

(三)报名地点:五泉镇人民政府小城镇办(招商办)

(四)联系方式:电话:17791787766      联系人:陈 亮

                          电话:15877397461      联系人:张 倩

五、其他事项

门面房租赁权拍卖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信息详见另行发布的拍卖公告。


杨陵区五泉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