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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848”下岗失业人员给予社保补贴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多渠道灵活就业,推动全民创业促就业,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当前做好稳定和扩大就业支持创业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09年参加社会保险且实现灵活就业的“3848”下岗失业人员给予社保补贴(执行省上规定标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领人应具备的条件
  1、持有区人劳局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并按期年检的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09年男年满48周岁、女年满38周岁及以上人员;
  3、在杨凌区内实现灵活就业(须有所在劳动保障事务所证明)、档案在区劳动力市场托管且同期未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4、2009年度按时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申报时间
  2009年7月21日至8月31日


  三、申报要求
  1、凡同时符合以上条件人员,持身份证、《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及复印件、2009年养老保险缴费票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票据,到区就业中心进行资格审查,领取《杨陵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按规定程序办理申报手续。截止时间为2009年8月31日(星期一)下午18:00前,逾期不予受理。
  2、办公地址:常乐路20号(杨陵区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三楼)
  3、联系电话:(029)87012264 联系人:康先生


杨陵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九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