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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收看“清风伴我行”电视演讲决赛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工委,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接示范区纪工委通知,由省纪委、省监察厅主办,省广电局承办的“清风伴我行”演讲比赛决赛电视转播定于10月13日晚22:10在陕西省五套播出,10月14日中午13:30陕西五套重播,请各单位通知党员干部届时观看。

中共杨陵区纪委

201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