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杨陵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杨陵区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杨陵区消防安全委员会
2018年4月23日
杨陵区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春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维护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杨凌示范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杨陵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从即日起至2018年9月20日,在全区集中开展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在杨陵区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区消安委的指导下,动员社会各方力量,持续开展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强力推进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断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范水平,确保全区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维护全区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二、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开展火灾隐患综合治理
1、严管严控高危场所。聚焦“一高一低一大一化工”火灾高风险场所,落实“一场所、一对策”。深化易燃易爆单位“互查互学”活动,落实“一厂一策一演练”,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技术队伍建设,提高火灾防范和专业处置能力。全面摸排养老机构、幼儿园、寄宿制学校、文物古建筑、城市标志性建筑等敏感场所,6月20日前完成排查,逐个场所详细登记、建立台账,逐一明确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规范消防安全管理。6月25日前,所有火灾高危单位完成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明确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因情施策、分类整治;9月20日前,突出隐患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2、强化“洼地”消防安全管理。加大“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地区火灾隐患治理力度,各乡镇、街道、居(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网格力量要开展日常巡查、联合检查。严格老旧住宅、群租房、“三合一”场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督促房屋所有者和业主从严落实群租房“四个一律”( 防火分隔、违规住宿清理、夜间值守、电动车清理)措施和电动车“三个决不能”(不得进楼入户、违规充电、随意停放)要求。对摸排发现10人以上的群租房,督促增设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五个必须”要求,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施工现场,明确1名消防安全员,具体负责防火巡查检查。
3、加强重大隐患集中整治。对前期排查出尚未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督促按规定期限加快整改进程;对春夏火灾防控工作中新确定的重大火灾隐患,全部依法责令限期整改。6月20前,各级政府要集中督办一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集中组织媒体曝光。
4、深化高层建筑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按照“时间服从质量”原则,继续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逐栋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楼长,集中查处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物业企业和单位业主。对摸排发现的“弃管楼”,各镇(办)要督促社区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主体和责任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结合改建、扩建,推动尽快拆除改造。持续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总结前期工作经验,推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电气火灾防范水平。
5、开展辖区电动车消防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各镇办要督促社区及物业服务企业针对电动车占用消防通道、消防车通道、违规充电等问题,重点检查建筑内部特别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门厅等停放电动车,违规私拉乱接电线和乱装插座给电动车充电,未按要求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电动车充电设施不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未进行防火分隔措施或者未保持安全距离,未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物业单位不落实日常管理、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宣传培训等突出问题。
6、开展文物古建筑消防检查。严格文物古建筑改、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文物主管部门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文物管理单位要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增设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推行物联网消防安全监控管理,落实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电气线路定期检测制度,严格用火用电管理,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
7、确保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消防安全。在博鳌亚洲论坛、上合组织青岛峰会等重大活动及“五一”、端午等节日期间,要切实加强重点单位场所、重点区域、敏感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属地政府、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逐级落实责任,确保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期间消防安全。
(二)创新消防管理模式
1、落实重点单位日常监管。夯实各级、各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职责,重点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加强“四个能力”建设,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春夏火灾防控期间,组织重点单位开展“六个一”活动,即:约见1次重点单位法定代表人,签订1份消防安全承诺书,开展1次消防安全自查,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1次维护保养,组织1次全员培训,开展1次全员应急疏散演练。
2、强化火灾责任追究。严格按照中、省及示范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大火灾事故追责问责力度,切实通过严肃的责任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有效落实。因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发生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单位直接责任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渎职的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实行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推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推进重点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教育、民政、卫生健康、文化、文物等部门开展行业消防管理示范建设,其他部门制定行业消防管理规定,推动纳入部门日常管理、工作督办、业务检查、等级评定、考核评比等内容,并会同有关行业部门做好行业单位消防管理达标联合验收工作。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1、加强社会化宣传教育。结合消防安全宣传“七进”活动,全面实施“全民消防我行动”大型公益计划,各级党政领导要积极检查消防工作、参加宣传活动,重点单位、各行业要结合单位和职业特点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要推动当地文化、旅游、文物、特产等知名品牌将消防宣传融入产品宣传、销售环节;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类中小学校要统一部署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暑期专项行动,确保70%的中小学校做到消防安全教育“有教材、有师资、有课时”;组织发动当地中小学校幼儿园在校学生踊跃参加第二届全国儿童消防绘画作文大赛;围绕“畅通生命通道,增强自救技能”主题,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命通道体验”活动。
2、强化媒体宣传报道。结合春夏季节消防安全特点,广泛开展消防科普宣传,宣传报道各类正面典型事迹。重要防火节点及节假日,各镇办、行业部门要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向广大群众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
3、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大力推动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开放工作,定期接待群众性参观体验;组织消防宣传车巡回宣传每周不少于2个半天,公安消防部门消防监督员每周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不少于半天。
(五)强化灭火救援准备
要进一步完善“微型消防站、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卫星消防站、公安现役队”四级灭火力量体系建设,完善联动预案,储备必要的装备和物资。进一步瞄准高层、地下、大跨度大空间、石油化工等场所,推进灭火救援专业队建设,开展实战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灾和抢险救援等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处置。春夏期间,建成高层建筑和石化企业火灾事故处置专业队。公安消防部队要深化执勤岗位练兵,强化专业技术培训、强化器材装备维护保养,确保器材装备时刻处于完整好用状态,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够迅速调集力量进行成功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工作步骤
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5月5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各级、各部门逐级召开会议、印发方案进行动员部署,9月10日前为全面检查整改阶段,各级、各部门按照方案,因地制宜开展工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期间,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做到有力度、有声势、有效果。
9月20日前为总结考核阶段,组织检查考核,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的长效机制。
杨陵区消安委负责安排部署、组织协调和全面指导全区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并适时组织对各镇办、行业部门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定期通报讲评,加强调度指挥。请各镇(办)、各有关部门于5月20日前将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报杨陵区消安委办公室(电话:029-87016033)。每月25日前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15日前报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