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激发广大教师的进取精神,全面提高幼儿教育教学质量,依据《杨陵区中小学校校长管理办法》和《杨陵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现就公开选聘幼儿园园长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幼儿园园长3名
二、选聘范围及对象
杨陵区内教育系统适合幼儿教育管理工作的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心健康,能胜任工作;
(二)能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熟悉幼儿教育管理和幼儿教学业务;
(三)具有师范类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文艺创作和表演能力,普通话标准,语言表达能力较强;
(四)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熟悉儿童生活习性,了解儿童心理;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7月19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45周岁(1970年7月19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经验,现任公办幼儿园中层以上管理岗位。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违反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撤销的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规定,凡符合上述条件和资格的人员均要填写《杨陵区幼儿园园长应聘报名登记表》,到区教育局人事股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2015年7月19日至25日(节假日不休);
应聘者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区计生部门出据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并携带近期免冠二吋彩照4张,填报《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
3.报名地点:
杨陵区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人:马保团(15339086800)
张冠北(15809255253)
五、选聘程序
资格审查——基础理论知识考试(笔试)——面试答辩(才艺展示)——民主评议——组织考察——任前公示——正式聘任
六、资格审查
由区教育局抽调专人对申请报名人员按照选聘条件,严格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给《准考证》;资格审查接受纪检、人事部门监督。
七、基础知识考试
基础知识考试科目共两部分,一部分为综合知识(行政法规、教育法规、教育学、心理学),一部分为专业知识(保教知识与能力,主要考查学前教育原理、学前儿童发展、生活指导、环境创设、游戏活动的指导、教育活动的组织与实施等方面的内容)。两部分分值各占50%。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排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并按照公选职位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答辩人员。
八、面试答辩
面试答辩实行结构性面试方式,即面试和答辩两部分,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由评委现场打分,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分;答辩成绩按40%计入总分,两项合计作为本人综合成绩。排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并按照公选职位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九、组织考察
由教育局党委组织人员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主要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专项调查等方式,对考察对象近三年内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应聘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并形成考察材料。
十、公示拟聘人选
召开局党委会议,听取考察组情况汇报,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予以公示。
十一、正式聘任
公示期满,无异议,并经体检合格者,予以聘用任职,试用期为一年。
附件:杨陵区公开选聘幼儿园园长报名表
杨陵区幼儿园园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