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畜禽水产品食品安全监管,规范生产经营者行为,按照省和示范区统一安排,杨陵区食安办、农业局、水务局、卫计局、食药监分局、民政局将联合行动,从今年11月起至明年12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1年的“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工作”。
这次专项整治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整治规范兽用抗生素生产经营行为,提高兽药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整治规范兽药使用行为,提高安全用药水平,整治利用互联网发布兽药信息及销售兽药的违法行为,提高兽药市场规范水平,整治规范畜禽水产品市场销售行为,提高市场销售的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整治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和暂养行为,提高畜禽水产品餐桌质量安全水平,整治抗生素等兽药残留超标问题,提高畜禽水产品全程监管能力和水平。
专项整治采取部门各负其责、协同作战的方式进行。区食安办负责综合协调;农林局负责兽用抗菌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整治;水务局负责水产品养殖环节使用禁用化合物及兽药集中整治;食药监分局负责市场经营环节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集中治理;卫计局负责畜禽水产品中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监测和致病菌的耐药监测;民政局负责配合开展清真牛羊肉的集中整治;各镇办负责做好宣传、问题排查和信息上报,配合监管部门查处违法行为。
专项整治分动员部署(2016年11月-12月)、自查自纠(2017年1月—2017年2月)、集中整顿阶段(2017年3月—9月)、检查总结阶段(2017年10月—12月)四个阶段进行。
自专项整治行动开始之日起,请各畜禽水产品、兽药生产经营单位,包括食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自觉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规范自身行为;各监管部门要严格依法监管,加大检查和抽检力度,严肃查处违规使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等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欢迎广大消费者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监督,对违规违法问题进行投诉举报,各监管部门将及时受理,认真查处,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投诉电话: 87012331
杨陵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