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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法院发布2019失信企业名单,请您诚信经营!

2019年以来,杨陵区人民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319件,结案1921件,其中受理执行案件411件,执结322件。对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一些企业不主动履行或不积极联系申请人和解,不诚信、不守规,一些担保企业随意担保,影响市场交易规程,给营商环境带来负面影响。本期,将他们纳入失信名单,并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同时,他们的法定代表人,将在出行、购房、融资、子女上学就业等方面受到限制!

杨陵区人民法院敦促以下31家企业主动履行义务、诚信经营、依法依规运转,踏踏实实为杨凌示范区乃至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增添活力。

一、被执行人:陕西秦宝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史文利

执行标的: 494.7万元

执行案号:(2019)陕0403执154号

二、被执行人:杨凌正道园艺设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存霞

执行标的: 9.7万元

执行案号:(2019)陕0403执292号

三、被执行人:杨凌笃笃肉牛养殖场

法定代表人:王维科

执行标的: 9.8万元

执行案号:(2019)陕0403执124号

四、被执行人:杨凌华盛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坤

执行标的: 1620.5万元

执行案号:(2019)陕0403执108号

五、被执行人:杨凌炫优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超选

执行标的: 6万元

执行案号:(2019)陕0403执209号

六、被执行人:陕西福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云珠

执行标的: 494.7万元

执行案号:(2019)陕0403执154号

七、被执行人:杨凌普强建设工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福明

执行标的:306.9万元

执行案号:(2019)陕0403执恢33号

八、被执行人:杨凌佩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夏培科

执行标的: 61.36万元

执行案号:(2019)陕0403执28号

九、被执行人:杨凌荣圣西北山地苹果研发中心

法定代表人:魏斌燕

执行标的: 204万元

执行案号:(2019)陕0403执186号

十、被执行人:陕西杨凌鑫龙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进

执行标的:17.7万元

执行案号:(2019)陕0403执215号

十一、被执行人:杨凌示范区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建文

执行标的: 34.07万元

执行案号:(2019)陕0403执167号

十二、被执行人:陕西天鑫兔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雅丽

执行标的: 73万元

执行案号:(2019)陕0403执153号

执行标的: 49.9万元

执行案号:(2019)陕0403执146号

执行标的: 46.62万元

执行案号:(2019)陕0403执107号

十三、被执行人:吉林省长城路桥建工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保兵

执行标的: 306.64万元

执行案号:(2019)陕0403执199号

十四、被执行人:富县绿色阳光果牧专业合作社

法定代表人:李世平

执行标的: 14.01万元

执行案号:(2019)陕0403执34号

十五、被执行人:甘肃中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列治

执行标的: 22万元

执行案号:(2019)陕0403执318号

十六、被执行人:西安圣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建国

执行标的:200万元

执行案号:(2019)陕0403执恢28号

十七、被执行人:陕西天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宜世东

执行标的: 200万元

执行案号:(2019)陕0403执恢28号

执行标的: 18.1万元

执行案号:(2019)陕0403执8号

十八、被执行人:咸阳毅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焦锋卫

执行标的: 306.9万元

执行案号:(2019)陕0403执恢33号

十九、被执行人:陕西安和聚鑫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方园

执行标的: 13.75万元

执行案号:(2019)陕0403执68号

二十、被执行人:湖北宏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从林

执行标的: 223.82万元

执行案号:(2019)陕0403执287号

执行标的: 137万元

执行案号:(2019)陕0403执176号

二十一、 被执行人:西安宝贞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阎新生

执行标的: 16.17万元

执行案号:(2019)陕0403执297号

二十二、被执行人:岐山县文岐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

法定代表人:史文岐

执行标的: 494.7万元

执行案号:(2019)陕0403执154号

二十三、被执行人: 咸阳鼎天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豫伟

执行标的: 3.04万元

执行案号:(2019)陕0403执260号

二十四、被执行人:陕西力森远大塑业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桂英

执行标的: 177.72万元

执行案号:(2019)陕0403执266号

二十五、被执行人:西安志恒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云珠

执行标的: 84.3万元

执行案号:(2019)陕0403执261号

二十六、被执行人:兴县蔡家崖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志成

执行标的: 41.85万元

执行案号:(2019)陕0403执265号

二十七、被执行人:河南诺富特饲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国旗

执行标的:7.97万元

执行案号:(2019)陕0403执22号

二十八、被执行人:湖南金木土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道君

执行标的: 41.4万元

执行案号:(2019)陕0403执271号

二十九、被执行人:宝鸡市鹏鑫远工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建军

执行标的: 50.35万元

执行案号:(2019)陕0403执243号

三十、被执行人:陕西耀顺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旭辉

执行标的:50万元

执行案号:(2019)陕0403执325号

三十一、被执行人:武汉鑫惠众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勇

执行标的: 7.6万元

执行案号:(2019)陕0403执159号

二〇一九年十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