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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关于2015年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的公告

有关考生: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2015年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考试面试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区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11月14日至11月16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14:00—18:00时)

地点:杨陵区民政局一楼基层政权办公室(杨陵区检察院东)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证件资料

1. 笔试准考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和2015年陕西省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2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有效期内的)。

2. 退伍军人转业(退伍、复员)证原件及复印件,立功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自主就业身份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社会工作师》等级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11月22日上午(8:00开考)

2.面试地点:杨陵小学(杨陵区后稷路南段)

3.考生到场时间:7︰00前

4.参加面试考生范围:进入面试名单且资格复审合格的全部考生

四、相关要求:

1.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凡未在规定时间(11月16日18时前)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因复审资料不全、不实未通过复审的,不得参加面试。

2.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持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报到,证件不全或人证不一者,取消面试资格。

3.参加面试的考生应提前查询交通路线,合理安排路途时间,注意交通安全,按照公告时间准时到场。11月22日上午7︰15仍未到场的考生视为本人自动放弃面试。

4.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违反面试纪律者,将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联系人:张小红 刘辉

联系电话:029-87012346  15129299595  18729181355

杨陵区民政局

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