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有效遏制疫情蔓延,经研究,现就暂停全区所有村卫生室日常诊疗活动公告如下:
1.全区所有村卫生室即日起暂停村卫生室内日常诊疗活动,各村卫生室在醒目位置张贴村医联系方式,对前来就诊人员采取电话咨询的方式提供诊疗建议,对确需购买药品的患者由村医将药品送至患者家中并进行登记。
2.各村卫生室即日起禁止销售治疗发烧、咳嗽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药品,若辖区居民在电话咨询中自述有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各村医应立即指导患者采取必要个人防护措施,协助患者拨打120前往示范区医院就诊,同时立即将患者有关情况报告当地村(居)委会。
3.各村卫生室村医在暂停日常诊疗活动期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辖区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调度,参与全区疫情防控工作。
4.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辖区内各村卫生室的通知及人员组织调度工作。
5.区卫生监督所做好全区村卫生室暂停日常诊疗活动期间的督导检查。
6.全区村卫生室暂停日常诊疗活动截止日期根据全区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杨陵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