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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关于人民防空警报试鸣的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规定,经示范区管委会决定,2012年5月12日进行人民防空警报试鸣。

  人民防空警报试鸣信号规定为防空袭警报信号。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

  空袭警报:急促短音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

  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为一个周期。

    试鸣时间确定为:2012年5月12日上午10时开始,10时30分结束。

    希望全体市民能正确区分和熟记防空袭警报信号,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二�一二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