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营造我区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严明节日期间廉洁过节有关纪律规定通知如下:
严明廉洁过节各项纪律规定。元旦、春节期间,全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不打折扣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红线”,严防“节日腐败”问题发生。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收送购物卡、礼品、礼金、支付凭证、有价证券等;严禁利用机关食堂、培训中心等相互宴请、违规吃喝;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规避组织监督;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公车私用,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明换届纪律要求,对借节日之机搞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干扰换届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和政治生态。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持之以恒抓好落实。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通过各种方式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纪律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践行崇廉拒腐、尚俭戒奢的优良作风,大力弘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元旦、春节期间是“四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期,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紧盯重要节点,畅通监督渠道,运用“四种形态”,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通知》所列的“节日腐败”问题为重点,坚决查处顶风违纪问题。对 “两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纪律处分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留情面、不搞例外,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强化追究问责,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纪律作风规定不力、或者对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压制不查、隐瞒不报、处理不到位的,实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进一步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确保风清气正、廉洁过节。
中共杨陵区纪委办公室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