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多渠道灵活就业,发挥劳动保障功能,推动全民创业促就业,根据《陕西省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暂行规定》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10年参加社会保险且实现灵活就业的“3848”下岗失业人员发放社保补贴(执行省上规定标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领人应具备的条件
1、杨陵区城镇户口,且已改制的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09年底男年满48周岁、女年满38周岁及以上人员;
3、持有《再就业优惠证》或《陕西省就业失业登记证》;
4、在杨陵区内实现灵活就业(须有所在劳动保障事务所证明)、档案在区劳动力市场托管且同期未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5、2010年度按时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6、享受社保补贴的期限未超过三年。
二、申报时间
2010年8月15日至11月5日
三、申报要求
1、凡同时符合以上条件人员,持身份证、《再就业优惠证》或《陕西省就业失业登记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010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票据,到区就业中心进行资格审查,领取《杨陵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按规定程序办理申报手续。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5日(星期五)下午18:00前,逾期不予受理。
2、办公地址:杨陵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常乐路20号杨陵区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三楼)
3、联系电话:(029)87012264
联系人:康先生
杨陵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