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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拟命名表彰的区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公示

2015年度拟命名表彰的区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公示

根据区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2015年度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通知》(杨文明办发〔2015〕1号)要求,经各单位积极申报创建,区文明办牵头考核验收,区文明委审定,现将我区2015年度拟命名表彰的区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2月5日至2月9日。如对拟表彰单位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区文明办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反映。联系电话:87016590。

 

附:杨陵区拟命名表彰的2015年度区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名单

 

杨陵区文明办

2016年2月5日

杨陵区拟命名表彰的2015年度区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名单

一、文明单位:杨陵区市政管理局

杨陵区农林局

杨陵区气象局

二、文明校园:杨陵区第三幼儿园

三、文明社区:杨陵区杨陵街道办常乐路社区

杨陵区大寨街道办康乐西路社区

杨陵区李台街道办西苑社区

四、文 明 村:杨陵区五泉镇毕公村

杨陵区五泉镇郭管村

杨陵区五泉镇上湾村

杨陵区揉谷镇田西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