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25年杨陵区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及招聘考试工作安排的公告

按照《2025年陕西省为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招聘公告》相关要求,网络报名与网上资格初审工作已结束,现将各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及招聘考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2025年杨陵区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报名阶段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具体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

时间:2025年6月19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6月20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

地点:杨陵区人社局314办公室(杨陵区康乐路20号杨陵区人民政府1号楼3楼)。

所需资料:

往届生提交以下资料:①《2025年陕西省为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报名表》2份(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系统自行打印);②二代有效身份证(与报名时证件一致)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③毕业证书(高中毕业后所有学历段),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④学位证书,有效验证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可通过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⑤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系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需同时加盖本单位、主管部门、组织部门或人社部门公章);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与所签订服务协议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需同时加盖本单位和有关单位公章),无同意报考意见(应聘证明)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同意报考意见(应聘证明)中须注明参加工作时间、有无服务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服务期是否已满等内容。

应届生提交以下资料:①《2025年陕西省为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报名表》2份(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系统自行打印);②二代有效身份证(与报名时证件一致)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④《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

上述资料,现场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对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的,按放弃应聘资格对待;对不符合要求、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时间:2025年6月21日(星期六)

考点:面试考点设置在杨凌高新第五小学(杨凌示范区五胡路东段,千林世纪城小区东)。

面试方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医学专业知识及操作技能、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0分钟(包括考官提问和考生思考时间)。

集合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考生应在面试当日早晨7:30前在杨凌高新第五小学门口集合,携带加盖“通过资格复审”印章的报名表及身份证,经工作人员查验身份、签到、清点人数后,进入候考室抽签。7:40迟到考生不得进入面试考点,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体检人员,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对并列人员增加1场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考察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统一在杨陵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八、服务期限及待遇

(一)服务期限

定向招聘人员在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服务期内严禁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二)待遇

1.定向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一次性补助安家费3万元;

3.在试用期内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服务期内在原工资基础上浮动一级薪级工资;

4.符合当地准入条件的人员可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5.在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期间表现突出的,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优先予以评定和聘用。

咨询电话:029-87012361、87012129


附件:2025年杨陵区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报名阶段初审通过人员名单.xlsx


杨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杨陵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