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区级储备粮管理,保证区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维护粮食市场稳定,有效发挥区级储备粮在宏观调控等方面的作用,结合杨陵区实际,制定印发《杨陵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办法》出台背景
民以食为天,粮食是人类最基本的生活需要,是国家粮食安全的核心保障之一,也是避免粮价波动、保障市场供应的重要手段,做好地方粮食储备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应当建立更加科学的储备粮管理机制,为国家粮食安全提供更加可靠的保障。
二、《办法》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通过不断提升创新能力、生产能力、储藏能力、调运能力、供给能力,强化粮食全产业链多样化、综合性、全方位保护,全面夯实国家粮食安全根基,实现储备粮科学管理、有效保障。
三、《办法》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2026年3月18日)起施行。
四、《办法》主要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粮油储藏技术规范》《陕西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五、《办法》适用范围
区级储备粮的计划、收储、动用、财务和信贷管理、监督检查、处罚等工作适用本办法。从事和参与区级储备粮经营、管理、监督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六、《办法》主要内容
《杨陵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全文共八章,三十六条,分别对地方储备粮管理适用范围和责任主体、区级储备粮的计划管理、储存管理、财务信贷管理、轮换管理、储备粮的动用、监督检查、法律责任作了相应规定。具体内容简要汇报如下:
(一)第一章为总则(1-9条)。主要内容是《办法》制定依据目的、适用范围、粮权归属及相关区级职能部门(单位)、金融机构、承储企业等的职责任务。
(二)第二章为区级储备粮计划(10-13条)。主要内容是明确地方储备粮计划的下达、收购、销售、轮换的相关要求。
(三)第三章为区级储备粮收储(14-21条)。主要内容是明确了地方储备粮收储企业的资质、收储管理要求及相关政策规定。
(四)第四章为区级储备粮动用(22-25条)。主要内容是明确了区级储备粮动用情形及动用审批有关程序规定。
(五)第五章为财务与信贷管理(26-29条)。主要内容是明确了区级储备粮收储相关费用列入财政预算及费用核定、拨付有关程序规定。
(六)第六章为监督检查(30-31条)。主要内容是明确了区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加强区级储备粮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监管工作职责。
(七)第七章为处罚(32-34条)。主要内容是明确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承储企业违反储备粮管理规定的责任追究。
(八)第八章为附则(35-36条)。主要内容是明确了《办法》实施时间及解释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