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杨凌示范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提高示范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质量,改善城乡生态环境,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以及《陕西省价格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起草了《杨凌示范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
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5月10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箱:YLSFQfzggj@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注“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意见+姓名/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2.信函邮寄: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杨陵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政务大厦235室,邮编:712100,信封请注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意见反馈”。
三、相关要求
以单位名义反馈意见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馈意见的,请署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后续沟通对接。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