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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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杨陵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杨陵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区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职责:负责组织、领导杨陵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制定、修订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017-10-1613
2017-10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为促进畜禽屠宰行业健康发展,规范屠宰加工行业的经营行为,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现就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目标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转变屠宰行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推进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流通、冷鲜上市为方向,以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监测控制体系为抓手,全面提升畜禽屠宰行业管理水平。
2017-10-1326
2017-09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杨陵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领导小组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示范区《关于调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杨管双打办发〔2017〕4号)文件精神,为了便于开展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杨陵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成人员:组长:杨满卫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副组长:刘国栋区政府副区长成员:杨佩芝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曹锋区工信局局长郭维侠区人社局副局长白宗明区食药监分局局长高广儒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杨军文区委政法委创新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崔灿区法院副院长李继军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三团区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所所长宋立群区教育局副局长苏志国区科技局副局长杨峰区环保局监察大队队长牛永强区国资局副局长胡卫录区农林局副局长白跃飞区文体旅游局副局长杨军区发改局副局长刘佳质监分局副局长魏鹏飞工商分局副局长魏亚维地税分局副局长王宏伟区国税局副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工信局,办公室主任由曹锋同志兼任。
2017-09-2625
2017-09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9月21日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加快发展服务业,是我区促消费、稳增长、扩就业、惠民生的重要任务,是促进全区经济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的有力举措。
2017-09-2521
2017-09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工作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坚决打赢“规范市场秩序”攻坚战决策部署,严厉打击成品油违法违规经营活动,进一步加强成品油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促进省内成品油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实现省内国Ⅴ油品全覆盖和“治污降霾·保卫蓝天”的目标,按照《示范区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工作方案》要求,决定在全区开展为期4个月的专项整顿活动。
2017-09-2118
2017-09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杨陵区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助力“追赶超越”,根据示范区管委会《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杨管办发〔2017〕18号)要求,现将《2017年杨陵区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并采取网站、广播、微博、微信、政务公开栏、档案资料公开等方式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2017-09-1813
2017-09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职能部门:为切实做好近期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根据陕财办建函〔2017〕212号及杨维稳办发〔2017〕10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从9月5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检查)。
2017-09-1312
2017-09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杨陵区农村改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杨陵区农村改厕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9月7日杨陵区农村改厕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效预防和控制肠道传染病发生与流行,切实做好我区农村改厕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2017-09-1205
2017-09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杨陵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杨陵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2017-09-0505
2017-09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杨陵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杨陵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3.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杨陵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预案》等有关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2017-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