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21
2017-09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工作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坚决打赢“规范市场秩序”攻坚战决策部署,严厉打击成品油违法违规经营活动,进一步加强成品油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促进省内成品油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实现省内国Ⅴ油品全覆盖和“治污降霾·保卫蓝天”的目标,按照《示范区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工作方案》要求,决定在全区开展为期4个月的专项整顿活动。
2017-09-2118
2017-09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杨陵区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助力“追赶超越”,根据示范区管委会《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杨管办发〔2017〕18号)要求,现将《2017年杨陵区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并采取网站、广播、微博、微信、政务公开栏、档案资料公开等方式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2017-09-1813
2017-09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职能部门:为切实做好近期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根据陕财办建函〔2017〕212号及杨维稳办发〔2017〕10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从9月5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检查)。
2017-09-1312
2017-09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杨陵区农村改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杨陵区农村改厕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9月7日杨陵区农村改厕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效预防和控制肠道传染病发生与流行,切实做好我区农村改厕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2017-09-1205
2017-09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杨陵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杨陵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2017-09-0505
2017-09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杨陵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杨陵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3.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杨陵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预案》等有关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2017-09-0505
2017-09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狂犬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今年来,区内流浪狗数量不断增加,恶狗伤人的事件时有发生,特别是发生了两起一犬伤多人事件,狂犬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
2017-09-0518
2017-08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杨陵区聘请招商首约顾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杨陵区聘请招商首约顾问实施办法(试行)》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8月14日杨陵区聘请招商首约顾问实施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创新招商引资模式,拓展招商引资信息渠道,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有识之士参与招商的积极性,推动我区招商引资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制定本办法。
2017-08-1811
2017-08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杨陵区“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杨陵区“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8月10日杨陵区“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能和政府公信力,根据中省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的通知》(陕政办函〔2017〕183号)要求,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2017-08-1111
2017-08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杨陵区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杨陵区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已经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内容涉及单位、部门和镇办应根据《杨陵区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制定各自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区住建局备案。《杨陵区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的更新期限为五年。《杨陵区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区住建局负责。
2017-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