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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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杨陵区“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杨陵区“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8月10日杨陵区“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能和政府公信力,根据中省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的通知》(陕政办函〔2017〕183号)要求,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2017-08-1111
2017-08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杨陵区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杨陵区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已经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内容涉及单位、部门和镇办应根据《杨陵区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制定各自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区住建局备案。《杨陵区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的更新期限为五年。《杨陵区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区住建局负责。
2017-08-1131
2017-07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杨凌示范区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创新政府监管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强化市场主体的自律和社会监督,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6〕15号)精神,按照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要求,现将《杨凌示范区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予以转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7-07-3128
2017-07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节能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工作中的示范作用,根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结合当前全省应对高温
2017-07-2828
2017-07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和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落实省政府应急办视频会议和示范区《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和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
2017-07-2820
2017-07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夏季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国有企业:为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防控高温中暑和各类事故发生,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生产经营活动有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夏季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专题部署和落实当前的防暑降温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研究解决防暑降温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职工在高温天气条件下工作时的身心健康,最大限度地减少职工因高温中暑造成的身体和生命安全危害。
2017-07-2027
2017-06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长制工作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示范区“河长制”工作推进会精神,深入推进我区“三河两渠”流域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现就进一步加强河长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总体目标全面推行“河长制”,有效遏制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挖乱踩等问题,确保突发水环境事件得以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河流断面水质、水生态、水环境面貌明显改善,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全面落实,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目标。
2017-06-2721
2017-06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杨陵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杨陵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原《杨陵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杨政办发〔2013〕76号)废止。 杨陵区人民政府
2017-06-2114
2017-06杨陵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杨陵区驻外招商办事处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切实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发达地区重点知名企业的联系,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提升我区招商引资工作水平和实效,培养和锻炼招商干部,现就组建设立杨陵区驻外招商办事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设置专业机构拟设立4个驻外招商办事处,分别为:驻苏州招商办事处(简称驻苏办)、驻广州招商办事处(简称驻粤办)、驻北京招商办事处(简称驻京办)、驻西安招商办事处。
2017-06-1412
2017-06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杨陵区督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杨陵区督学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6月6日杨陵区督学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杨陵区督学队伍建设,规范教育督导行为,提高教育督导水平,优化督学责任区管理,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教育督导条例》和《督学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2017-06-12